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以下是具体说明: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按照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模式要求,确定了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各普通高校已完成针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模式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招生院校及专业本次公布的《2021年拟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简称《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为学生在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时提供参考。2021年在渝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2021年实际公布的为准。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普通高校针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用“3+1+2”选考科目模式的8省市对学生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以下简称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8省市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招生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及要求
高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对新生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前置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高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对新生基础知识结构的要求从再选科目中提出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不能同时再提1科或2科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示例:哲学类的哲学专业:A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